The Beginning
2020佛山延迟复工补助申请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疫情解除具体时间以国家、省或市的其他有关规定为准。
办理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办理条件: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复工。
2.企业职工节前到疫情重点地区且因疫情未能按时上岗(上岗时间指企业通知的复工时间)。
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⑴企业有身份证行政区域代码为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和浙江省温州市)的职工节前返乡,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
⑵企业有其他职工节前到疫情重点地区(湖北省和浙江省温州市),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上岗。
3.企业于2020年2月5日前为第二项所列职工进行了就业登记(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亦视同进行了就业登记)且按规定支付了劳动报酬(2020年2月至3月)。
补助标准:
补助金额=佛山市2019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即1819元)x符合条件的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