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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跨区、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怎么办理?
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工作与职称申报工作结合进行,是评委会办公室受理审核的重要环节。
对于确认通过人员,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意见,确认意见仅用广东省申报评审职称,此外不再单独受理确认申请。
申报评审职称时,除提交常规评审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表》【点击下载】
2、原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原件或经档案保管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3、原职称证书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还需提供人社部门授权备案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常规评审材料:
1、《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点击下载】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评前公示情况表》【点击下载】
3、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成果材料。请申报人结合自身专业技术工作提供可证明本人真实业绩能力水平的有关材料。
如:
❶ 在本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
❷ 本专业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或学术报告。
❸ 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技术报告。
❹ 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
❺ 作为主要撰写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或教材、技术手册等。
5、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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