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2022年小升初入学须知及流程
一、申请原则
1.符合高新区入学条件未报名直升本校一贯制学校或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
2.市外小升初申请转入的小学毕业生;
3.区内A类“人户合一”申请跨片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户籍和房产(监护人100%产权)所在片区就读初中。本区公办初中学位优先满足对口小学的小学毕业生,无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注:
(1)市内区外已成功办理跨区手续的学生无需登记,不接受市内其他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小学毕业生登记(2022年武汉市小升初跨区统一规定时间为5月16-20日,待直升初中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如仍有需求,可于2023年春季学期末申请办理转学。)
(2)高新区内就读对口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或选择民办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无需登记。
二、申请条件
凡因家庭迁居、户籍迁移等原因,符合申请原则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符合我区“小升初”转学条件:
(一)户籍在高新区的适龄儿童;
(二)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但监护人户籍在高新区或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
注: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其他区的;非武汉市户籍,且其监护人户籍也不在高新区或不持有高新区有效居住证的;居住证尚在办理过程中的,均不符合高新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不在登记范围内,须回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登记入学。
三、资料准备
1.户口本(非本市户口适龄儿童需提供监护人在高新区户籍或居住证,证件住址与居住地址一致);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还建证明或租房合同)。持有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的,另提供个人房产信息查询证明供现场审核时使用,具体查询方法见平台政策栏的《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房产信息查询可以“网上办”》的方法;自建房提供所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还建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该房产上的原居民需由街道或社区提供当年分配还建房时的户主“入住凭证”或其他能证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凭证。
3.小学毕业证;
4.出生证明。
四、“小升初”办理说明
1.小学毕业生转学就读初中,中途转学不保证对口入学。小学毕业生转学就读初中,对口入学的前提是拟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不能保证对口入学。本区公办初中学位优先满足对口小学的小学毕业生,无学位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家长申请前请仔细查询拟转入学校学位情况,根据学位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学。 是否有空余学位,以平台实时显示为准,具体解释以学校为主。
具体办理如下:
(1)“人户合一”的情况:①选择“排队”的学生:如有学生转出,学位空出,则转入学校按相关优先录取程序安排;如无学生转出,无学位空出,拟转入学校不再安排;如确有困难要转到高新区的,需向拟转入学校重新提交纸质转学调剂申请,由拟转入学校向区教育局申请为其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②选择“统一调剂”的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空余学位情况相对就近进行安排。
(2)非“人户合一”的情况:选择“统一调剂”的学生,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空余学位情况统一调剂。
2.转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每学期放假后一周内可在本平台上查看“通知公告”栏了解转学办理时间。转学办理时段内未按时在平台登记或审核的学生,当次转学周期将不再办理;
3.转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对于信息填写不全或资料上传不符合要求的转学申请将不予通过;填写虚假信息或证件做假的行为,将列入东湖高新区入学诚信黑名单,为不影响学生入学,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2)其中高新区房产指房屋坐落在东湖高新区教育局划定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范围内具有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需为监护人100%产权),并实际交付入住,不含商业用途和经营用途的酒店公寓、LOFT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还建房、自建房及单位房改房必须具有永久使用权,并能提供相应凭证。
五、转入流程
1.认真阅读“小升初”须知及流程,查看申请转入学校学位情况,签订入学承诺书。
2.填写学生基本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3.填写监护人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4.填写学生信息,上传相关凭证。
5.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正确并提交。
6.自行查看“小升初”转学进度。
7.分配结果安排到位后,家长会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学生按短信通知到分配学校报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