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
补贴对象: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办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备注:
1.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3.同一劳动者,多类社保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4.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7〕213号)。
办理材料:
1.劳动合同。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PS: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需要签字、盖章)。
4.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报书(需要签字、盖章)。
5.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网上申报:可先在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网上进行业务申请。
2.网上预审: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预受理;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在系统进行退回操作,预审结果将会以短信形式通知或可通过登陆本平台查看。
3.复核:区或镇(街)人社部门对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终审,并公示5个工作日。
审批人按要求在《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并报财政部门核定拨付。
4.划拨:区或镇(街)人社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
办理时限:
1.首次申请应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享受补贴期限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2.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3.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就业创业补贴等业务的扶持对象,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特别说明:
1.首次申请应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享受补贴期限须在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内;
2.每季度(或每半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