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均安社区户籍居民、持有效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地属均安社区管辖范围)。
其中,已在本市或外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或在就读学校参加所在地医疗保险的顺德籍居民,不再以居民身份参加顺德区基本医保。
二、参保办法:
1、均安社区户籍居民:
(1)2021年度及之前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且已成功缴费的
①若户内无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参保家庭无需派员到居委会办理任何手续,在原协议扣费账户存足保费即可。
②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或扣费账户调整的,则须在办理时间内派员持参保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顺德农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顺德农商银行或中国农业银行盖章确认的银行卡账号对照证明等资料到居委会办理相关调整手续。
(2)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
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缴费,个人应缴交的保险费全部由区财政负担。
2、在均安社区辖区内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账户的原件即银行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到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未在我区就读的,按全额1879元收取,办理业务前请先做好预约登记,避免拥挤。
4、大中专学生:
大中专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申报参保,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扣收(2020年7月-2022年12月),个人缴费标准为894元。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四、申报地点:
均安社区居委会一楼行政办5号窗(均安镇西堤路22号)
五、咨询电话:
0757-25513926、25576337
六、缴费标准:
每个人一年需缴596元。
七、注意事项:
1、均安社区户籍居民已签订社保直对居民扣费协议书的居民,请于2021年11月底前存足参保人员应缴交的保费金额备扣。
2、年度申报的居民按时缴费后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中途参保的居民从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缴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3、均安社区户籍居民已与社保签订扣费协议的家庭成员若去年缴费失败的,或因未成功扣费终止协议的,本年度需重新办理申报参保。
4、居民医保保费现已由税务部门征收,协议缴费欠费人员除可在缴费账户存足保费待缴外,也可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并注册,于12月20日前通过微信进行缴费。
5、参保人可通过查询银行缴费账户或本人“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用户查询缴费情况。
6、新迁入户人员若上年度已在省内外市参加居民医保的,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后才能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
7、在单位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均安社区户籍居民,若离开原单位并办理停保后且暂时不在新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保的,须自行以居民身份及时到居委会办理参保,才能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