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普通门诊文件的精神,佛山市正在研究制定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
在新的普通门诊医保政策未正式印发实施前,为了保障有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需求的职工身份参保人能及时享受2022年度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现决定重新开展原已暂停办理的10月-12月职工身份参保人2022年度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请业务。
一、办理方式:
1、参保人自行申报。
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受理对象:
职工身份参保人,其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个人自行申请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
(2)申办途径:
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申请,申请路径:“粤医保”--门诊选点登记--新增选点。
(3)办理须知:
申请操作要求:“所属区域”、“机构名称”选项为必填项,请按以下要求填写。
①“所属区域”请任一选择如下区域作为2022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②“机构名称”请任一选择2022年度普通门诊享受区的任一间医疗机构。
2、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或用人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1)不通过“粤医保”途径申报的参保人
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
(2)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由用人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电子版。
(3)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
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含)止。
2、生效时间:
(1)2021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的,经核准后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
(2)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8日申请的,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