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内生界定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本办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书如无特指皆为100%产权的住宅用房)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父母双方无房,父(母)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祖辈和父辈共有房产(除祖辈、父母外,房屋所有权证上没有其他人,父母房产份额在50%及以上),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户口在房产所在地,并作为日常居住地的。
2.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小学在“片内生”政策的基础上,参照福州五城区小学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即“一套房产六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学位”)。
2021年11月30日以后(不含2021年11月30日)取得房产(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情况)的家庭,自子女入学登记之日起,对该房产学位予以锁定六年。2021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的房产,被用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居住地登记,或被用于他人子女落户(即挂户生)就读公办小学,均视为占用该处房产片内学位。适龄儿童符合“片内生”条件,但不满足“六年一户”要求的,由户口所在乡镇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甘蔗街道的由教育局安排。
(二)片内生入学办法
1.闽侯县第二实验小学开设8个班,溢出生源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派往实验小学、实验小学昙石分校、甘蔗中心小学等有学位剩余的学校。
2.七里学校一年级开设3个班,详见《闽侯县2022年七里学校招生公告》。
3.自《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壮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颁布之日起,“去库存”政策生及落户商住房、投亲与租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
4.其它各乡镇(街道)片内生招生由各校(指小学学区与直属校,下同)依据招生政策负责具体实施,有争议的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决定。
5.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