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29日-7月4日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初招系统)”选报福州外国语学校外语班中的一个志愿或者福州市艺术学校艺术专业的一个志愿。
2.7月1日-7月7日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和外地回台江区户籍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可通过“初招系统”填报五城区内两个民办中学志愿。
报名日程及所需材料
(1)申请升入台江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需继续在台江区初中就读的留城生(户籍在仓山、晋安两区农村片及马尾区,现在台江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籍学生)在报名时另需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照顾对象审批表》并提供相关凭证核验,经台江区教育局批准后安排升学。
(2)符合八所新区中学对口小学片内生条件的回原籍申请者应填写《福州市五城区初招回新区初中申请表》,于6月14日-17日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相应初中学校认定后,由毕业小学负责汇总(附相关材料)报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批,由台江区教育局审核后于7月8日-10日统一报市教育局初教处办理投档。
(3)台商子女的身份确认,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升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于7月1日之前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升学手续。申请升学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籍证、往来大陆通行证、成绩单等)。
(4)户籍在台江区但在五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班学生,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升初中,应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于7月15日(双休日除外)之前持“两证”和学生档案回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有意向报考福州民办初中的学生需7月1日前到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报名。
(5)回五城区外地方升学的台江区小学毕业班学生,其档案(密封)一律由学生家长签收带走。具体程序如下:①到意向就读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介绍信;②毕业学校凭介绍信将档案交学生家长签收;③学校将介绍信复印件交台江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作为学生去向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