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1.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
1.1京牌小客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在车辆出售、报废前发生变更的,或原车登记信息有误的,需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相关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信息更正手续,再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申请更新指标。
1.2京牌小客车所有人的身份信息在车辆出售或报废后发生变更的,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1)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更新指标申请表)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户口簿中需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变更内容。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和住宿登记表。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现役军人和武警的更新指标,原车登记为身份证的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原车登记为军人证件的若变更为身份证和原车登记的军人证件号码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但需提供部队政治部的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2.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信息更正业务说明
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1)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2)身份证
(3)户口簿
(4)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户口簿中需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变更内容。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的,不需要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和住宿登记表。注销中国国籍的还需提交户口注销证明。
现役军人和武警的配置指标,居民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
3.小客车指标信息更正业务受理地点及办理时限说明
各区业务受理地点及办公时间,详见系统首页下方“办事专栏”栏目内《小客车指标申请各区对外办公窗口》的内容。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注1: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计算在12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内,指标有效期不会因相关业务的办理而延长。
注2:如存在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其中,办理配置指标业务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办理更新指标业务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失效。
(二)如何使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个人取得指标后,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自行查看、下载打印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需在本市登记小客车的个人,在税务部门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二手车发票验证、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等手续时,均需出示打印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