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1.限制申请更新指标的情形
个人在申请更新指标时,名下有应当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应当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应当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小客车,不予受理更新指标申请。
2.更新指标申请数量的说明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于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后,需要新购置小客车的,可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但是,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只能选择其中一辆申请取得相应的更新指标。
3.更新指标申请时限的说明
2020年12月31日以前,个人未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并取得更新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
2021年1月1日以后,个人在车辆办理完成转移、注销登记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交更新指标申请,不再设置12个月的申请时限。
4.更新指标申请的填报、审核说明
个人可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个人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个人已死亡的,不得由他人代为申请更新指标。
(二)如何查询或下载打印更新指标?
提交的更新指标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个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查看或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为指标证明文件,其有效期为12个月,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三)更新指标申请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如何操作?
个人可在系统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查看更新指标申请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反馈为“审核不通过”的,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查看“申请表”,申请表下方提示有审核不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根据提示完成修改申请等操作,并于再次提交申请后查看审核结果。
(四)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小客车的过户(转出、注销)证明。
注1:由他人代办时,在提供以上本人证件、材料的基础上,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2:上述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