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使用范围
1、提供足球、篮球、排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网球、瑜伽、台球、跆拳道、马术、武术、击剑、拳击、保龄球、射箭、滑冰、滑雪、冰壶、高尔夫、健身房、攀岩、蹦床、滑板、轮滑、跳绳、体育舞蹈等任意一种健身服务并与市体育局签订合作协议的健身场所;
2、签约合作的体育用品店;
(二)使用要求
1、健身消费券为一次性使用的电子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禁止倒买倒卖,禁止反复流通;
2、健身消费券仅限在“运动合肥”平台预订、购买健身服务和体育用品时使用;
3、每笔订单只能用1张消费券,且需在线支付;
4、每笔用券订单必须到店进行核销;
(三)有效期限
健身消费券的有效期限为1个发券周期(7天)内:
1、如领取的健身消费券在1个发券周期内没有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滚动至下一期使用;
2、正常情况下健身消费券循环发放,直至政府消费券资金使用完。
(四)订单预订及退改
1、用户使用消费券预订的订单,可在预订后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2、用户的订单,到了预定的到场时间后,没有到场也没有退订,则个人支付部分转账给场馆作为补偿,消费券资金自动滚入资金池。
3、到了预定的到场时间后,订单不能退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