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长安镇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需求,加强长安镇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长安镇抗御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19号令)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招聘岗位为灭火救援战斗员8名、消防车驾驶员4名。
二、招录要求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东莞市长安镇户籍;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体育、艺术、办公软件操作及自媒体制作等特长的人员;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5.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岗位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三、 招录岗位条件
(一)战斗员8名
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驾驶员4名
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需持有B2以上驾驶证。
身体条件:身高165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工作地点及时间
完成岗位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大队下属站点工作,实行现行工作制,工作时24小时驻勤。
五、薪酬待遇
(一)薪资:按长安镇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包括基础工资、消防职业高危补助、年终绩效奖金、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等。
(二)食宿标准按照政府有关标准执行。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提交《长安镇机关、单位招聘人员呈批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退伍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一月内)全身生活照一张,发送至298493092@qq.com邮箱,报名结果会以电话形式通知(备注: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加上报考岗位,例:李四+驾驶员+电话号码);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9日至6月19日9:00-11:30、14:30-17:00);
(三)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69-81668119;
(四)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下载,大专及以上人员提供)、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证书原件,1寸免冠照片4张,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查收报名电话短信提醒)。
七、考核安排
(一)组织实施
本次应聘考核分体能测试和面试。初定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25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核算。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构成应聘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70%+面试×30%)。
1.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长安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应聘人员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
(1)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曲伸和100米跑。
(2)体能综合成绩=3000米跑步成绩×30%+100米跑×30%+双杠臂曲伸成绩×20%+引体向上×20%(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少于60分者不进行下一轮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核。
(二)体检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八、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九、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东莞市长安镇组织人事办统筹,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大队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
2.本次招聘,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3.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政治背景审查工作在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大队统一组织下进行,对拟录用人员的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相关证明作为政审依据(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等同于政治背景审查)。
5.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6.应聘者必须在应聘前14日未前往过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消防救援大队需出示粤康码及行程码,进行体温测试, 自戴口罩。
7. 应聘者根据自身体能状况参加体能考试,做好安全防范 措施。若在体能考试中出现任何不适合继续考试的情况,应立即报告考核组或现场医务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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