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登记地址在青秀区辖区内);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青秀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家长在手机“爱南宁”APP上网络填报信息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带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选定的报名地点审核原件材料。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