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答:天津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发放。
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
一、完成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后,请您于每月5-25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或本人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街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办理月申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当月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不再享受。
二、您的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将于下月开始通过您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如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尚未激活,请您尽快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您享受待遇。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发放。
三、自下月起为您代缴医疗生育保险费。如您连续3个月未按月申领,自第3个月起将暂停为您代缴。
四、您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含领取营业执照)、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過、死亡、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应主动告知经办机构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