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招生对象:
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市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市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是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常住户籍适龄学生。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安排入学的随迁子女。
听力言语障碍、智力障碍两类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视力障碍残疾儿童可申请就读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其他类别残疾儿童应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时间安排:
报名阶段(7月17 -19日)
7月17-18日,户籍儿童到所属地段学校报名。
7月19日,随迁子女到各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实地核查阶段(7月下旬)
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各接收学校形成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小组,各地段学校形成户籍儿童入学资格审查小组,详细核对报名信息,并实地核实是否实际入住、是否实际经营就业等。
录取阶段(8月上旬)
8月上旬,各学校公布经市教育局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