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杭州公租房补贴社保补缴后可以继续发放吗?
系统校验申请人社保及公积金断缴的,当月补贴不予发放。同时系统将自动连续校验3个月,如连续三个月均校验失败,则补贴停止发放,须申请人本人前往窗口人工确认。
如果申请人在3个月内补缴了社保,系统将在补缴次月经校验成功自动补发补缴社保月份的货币补贴,并正常按月发放。
一证通办收件材料例外情况: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证通办: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省外户籍且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或翻译公证过的护照);
2、省外办理婚姻登记的或2006年前在浙江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登记的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家庭需提供相关婚姻证明材料;
3、省外出生的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婚姻状态为离异的需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丧偶的家庭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
4、申请家庭中有退休成员的,需提供退休收入证明。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一证通办: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省外户籍且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或翻译公证过的护照);
2、省外办理婚姻登记的或2006年前在浙江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登记的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家庭需提供相关婚姻证明材料;
3、省外出生的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婚姻状态为离异的需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丧偶的家庭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
(三)新就业大学毕业生一证通办: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省外户籍且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或翻译公证过的护照);
2、省外办理婚姻登记的或2006年前在浙江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登记的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家庭需提供相关婚姻证明材料;
3、省外出生的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婚姻状态为离异的需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丧偶的家庭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
4、省内高校非全日制毕业生或省外高校毕业的需提供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信网证明);
5、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或省级单位缴交公积金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
6、需提供《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承诺书》。
(四)创业人员一证通办:
1、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省外户籍且未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或翻译公证过的护照);
2、省外办理婚姻登记的或2006年前在浙江省内民政部门办理结、离婚登记的或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家庭需提供相关婚姻证明材料;
3、省外出生的子女需提供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婚姻状态为离异的需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证明材料,丧偶的家庭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
4、除浙江省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无需提供外,其余均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
5、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或省级单位缴交公积金人员需提供社保或公积金缴交证明;
6、以“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条件申请人还需提供公司完税证明和公司营业执照;
7、需提供《直系亲属住房资助能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