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社保缓缴申请时间
养老保险:
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提出缓缴申请。
其中:在2022年5月25日前确认或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6月的费款、也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5月—7月的费款、还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6月—8月的费款;
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6月的费款、也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5月—7月的费款、还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6月—8月或2022年7月—9月的费款。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提出缓缴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或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的费款。
2022年7月起,参保单位在每月25日前完成确认或提出申请的,缓缴费款所属期为确认或提出申请的次月至2023年3月。
注: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重庆社保缓缴待遇领取方面:
(一)职工在参保单位缓缴期间申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申请跨省、跨制度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由参保单位为其补齐欠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在办理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待遇和关系转移等业务时,缓交月数按照已缴费月数计算。
(三)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缓缴期满后,未按规定补缴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的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