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1)户籍在莲湖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莲湖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莲湖区居住证原件;
(3)莲湖辖区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莲湖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地在莲湖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点击进入)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点击进入)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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