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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年兵役登记有哪些变化 江苏兵役登记时间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15:17:26
The Beginning

  兵役登记新变化

  【兵役登记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国《兵役法》明确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名男性青年在年满18周岁时都要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兵役登记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开展兵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兵役登记工作,既可准确掌握适龄青年的兵役状况,为平时征集和战时兵员动员打好基础,又有利于维护公民服兵役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意识。

  【设立“兵役登记”专章】

  新修订的《兵役法》专门设立了“兵役登记”一章,对兵役登记的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信息管理等进行规范,着力加强兵役基础性工作。

  【重新界定兵役登记类别】

  修订后的《兵役法》将兵役登记分为初次兵役登记和预备役登记。

  其中,初次兵役登记,主要依托"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登记和适龄男性公民到兵役登记站见面登记两种形式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新修订的《兵役法》明确∶“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经过兵役登记确定应服兵役又未服兵役的人员都需要进行预备役登记,而是根据兵役机关的需要确定。

  【规范兵役登记信息管理】

  修订后的《兵役法》明确兵役机关每年组织兵役登记信息核验,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同时,强化了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信息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

THE END

TAG:兵役  兵役法  预备役  公民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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