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
1.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
2.在办理权属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的契税。
契税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代扣代缴义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契税纳税义务时间:
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苏地税规〔2015〕3号)规定:自2015年3月17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