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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地公告—宁(溧水)拟征公告》〔2020〕13号
白马镇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白马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白马镇,东至南京宝生源食品有限公司,南至现状路,西至康居路南延线,北至水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31日,由白马镇人民政府、规划资源部门、房屋征收部门等,赴你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