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年4月18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
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执行。
政策适用对象:
1.适用,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的人员。
2.人才或积分落户浦口区的不受该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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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基础指标:
包括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居住年限。
(一)根据申请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按月赋分。
(二)根据申请人在本市居住情况按月赋分。
积分落户减分指标:
为办法附表所列的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