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可以办理。
网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30
注意事项:
1.不符合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条件的,请按原办法至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的购房证明窗口现场申请开具购房证明。
2.因目前系统及数据仍处于整合阶段,当事人如对网上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持开具购房证明所需申请材料至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购房证明窗口现场提出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办理。
3.申请人在申请购房服务过程中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