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信息来源:江苏政务服务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行政服务中心房产窗口
咨询方式
025-58950822,025-58950823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拓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就业地户籍的;
(三)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就业地有私有产权房屋的;
(四)本人或者配偶已经租住公有住房的;
(五)在就业地已经领取拆迁安置补偿金的;
(六)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七)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