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能减免路费吗?
《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不作为减免收费公路通行费依据。
二、《贵州省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适用范围
《通行证》适用于我省发往外省的重点物资运输货运车辆,按照实际需要申请使用。
适用于医疗与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以及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一些重要的生产物资的运输保畅,可根据辖区内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的实际需求,适当拓展《通行证》的使用范围。三、《通行证》使用规定
(一)《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5天。
(二)《通行证》应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要求,交由运输车辆随车携带使用,人、车、证、线路须与《通行证》标明信息保持一致;可在有效期内重复使用,纸质和电子《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通行线路始发地、目的地需细化至县级;如车辆为半挂车等汽车列车,车牌号码仅需填写牵引车车牌号码。
(三)各《通行证》核发部门将定期不定期检查证件使用、信息登记的实际情况,对违规使用《通行证》、伪造《通行证》和假冒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及企业法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的运输企业,责令整改,立即实行熔断,暂停为其办理《通行证》。用证运输企业要加强《通行证》使用过程监管,确保运输车辆合法合规、车证相符。
四、《通行证》办理咨询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0851-85992854
省发展改革委:0851-85285393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851-86837066
省公安厅:0851-85226850
省农业农村厅:0851-85280729
省商务厅:0851-88555377,0851-88555627
省卫生健康委:0851-86870000
省市场监管局:0851-86850031
省能源局:0851-86836287
省邮政管理局:0851-8525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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