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苏价规〔2017〕10号),政府定价项目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环境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教育、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13类,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南京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优惠政策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以按照先征后返的方式征收。
2.市总工会确定的特困户可以按照先征后返的方式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拓展阅读:南京各类垃圾投放要求
可回收物:投放要求保证器物完整、清洁干燥,避免二次污染;废纸应尽量保持平整;易破损、有尖锐边角的请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立体包装物(如可乐瓶、牛奶罐、酸奶盒、洗衣液桶、洗发水瓶等)应清空瓶罐内部残留物,清洁后投放;大块纸板、泡沫板等,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收集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易挥发、有残留的请密封后投放;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注意轻放,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避免破损;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应就近投放至周边街道等公共区域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若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应带回家后再投放至小区有害垃圾投放点处。
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类别垃圾分开归类、单独收集,沥干水分后投放,勿将牙签、纸巾、塑料袋等杂物混入其中;有外包装的食品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投放到可回收物或者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其他垃圾:投放要求成分复杂、受污染的、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应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投放时要保持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整洁。
其它相关注意事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沙发、衣柜、书桌、床垫等木制家具,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大件家电,市民可预约回收企业到小区进行回收,或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大件垃圾投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