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六个方面的培训补贴: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 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用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培训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按每人4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项目制培训补贴。通过项目制方式,向社会具有资质的优质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符合条件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应突出反映工作绩效。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 培训机构,按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达50%(含)以上、65%(含)以上、80% (含)以上3种情况分类给予补贴。补贴根据实际参训人员总数进行核算,标准为每人每期最高不超过4500元。培训后就业创业成功率低于50%的,不予补贴。
(六)交通和生活费补贴。2020年12月31日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或项目制培训的,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再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贴,每人每期不超过2500元,每年只享受1次。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属于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吸纳属于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人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3600元。
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参加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由承训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财政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文件规定,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兑付相应补贴。
申请资料: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应附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就业或创业证明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