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西安2021年度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8月30日。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经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高校毕业生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含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限及申报时间
(一)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
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开始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三) 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的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注销工商登记后,才可申请补贴;补贴期满人员,在期满一年内创业失败的,才可申请补贴。
申报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8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影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申报资料
1.身份证影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毕业证影印件。
(三)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2.创办个体户或企业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影印件;
3.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五、社保补贴申请流程
社保补贴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路径为∶登录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申报。
1、 进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服务
2、 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链接,进入网上经办大厅
六、补贴终止
已经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四)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五)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
的,如再次转入各档案托管机构则不能再次享受(自主创业除外);
(六)按照西安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应由单位承担社保,一律不得享受社保补贴;
(七)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八)个人有其他经营性、营业性收入的,包含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营运;
(九)入学、服兵役、依据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十)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取消其申报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七、注意事项
1、社保补贴通过本人社会保障卡发放,须开通金融服务。
2、非首次申请社保补贴人员,凡符合2020年申请条件但未在2020年办理期限内申报的,可在2021年度补贴受理期限内补办一次。
3、个人在享受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出至用人单位参保的,如再次转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则不能再次享受补贴(自主创业的除外)。
4、咨询电话:029-8833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