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4季度全市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20〕2号)、《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20〕8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全市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2021年第4季度)入围排序名单补正公示结果,现将本批次产型人才住房公开选房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2年3月28日-4月3日,每天9:00-16:00,每人具体选房时间详见附件1。
二、选房地点
中海寰宇时代营销中心(市北区郑州路54号)。
联系电话:68660666
地铁: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胜利桥站C1口下车,过马路后沿郑州路向东步行约100米即可到达
公交:可乘坐7路、9路,22路,24路,229路,302路,309路,325路,326路,364路,373路,375路,603路等公交车,至“胜利桥公交站”或“胜利桥郑州路公交站”下车,沿郑州路向东步行约100米即可到达。
三、房源情况
具体房源详见附件2。
四、选房工作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选房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做好测温,等待时保持好安全距离。确因疫情不能到场选房的,可委托他人代选。
(一)入场签到
选房人(或受托人)务必在公告明确的选房时间前15分钟到达现场,按照选房顺序在签到区排队签到。签到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工作人员逐一核验无误后安排入场选房。
(二)选房顺序
本次公开选房顺序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正式入围名单和排序结果进行选房。分值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青岛市人才住房分配条件和评分标准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20〕8号)第九条之规定确定。
(三)选房办法
1.选房时以家庭为单位,根据选房顺序由现场工作人员叫号进入选房区选房,每个选房家庭不得超过两人,选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房号选好后不得进行修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选房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本次选房不在现场设置集中签约缴费区,选房人选定房屋取得《青岛市人才住房配售记录》后尽快离场,后续购房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由项目开发单位另行通知。
五、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附件:
1.全市统筹产权型人才住房(2021年第4季度)入围排序名单及选房时间
3.授权委托书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