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指导填表。指导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2、核对材料。当场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对其《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其需要补充的材料。
3、打印受理回执。
4、照片采集。使用数码摄像头当场采集申请人头像信息,导入电脑进行存储。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数码相片,需与身份证件仔细核对是否同一人,无法判定的不予接受。
5、申请人信息录入居住证管理系统。
注:
1.流动人口是指非本市户籍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
2.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参与社会事务的有效证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