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刺激消费,加大消费者的购买热情,拉动鹿泉区消费活力,拟于5月1日发起五一惠民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总额:300万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消费券领取时间为活动期间每日10:00-22:00
消费券核销时间为活动期间每日6:00-23:00
三、消费券发放对象
所有在石家庄鹿泉区消费的人员均可领取“鹿泉区消费券”。
四、消费券面额
消费券设置20元消费券5万张、50元消费券2万张、100元消费券1万张。
五、领取方法
消费者可在既定发券时间登录“云闪付APP”领取,领取成功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看。
六、核销要求
领取“鹿泉区20元消费券”后,在报名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单笔满80元可核销一张20元消费券;
领取“鹿泉区50元消费券”后,在报名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单笔满200元可核销一张50元消费券;
领取“鹿泉区100元消费券”后,在报名参与活动商户消费,单笔满400元可核销一张100元消费券。
七、用券须知
1.活动期间(5月1日至5月31日)单用户每日限领取三种消费券各一张,每种消费券最多可领取两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消费券领取后3天内有效(含领取当天、第3天晚24点失效,且不超过5月31日),过期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已领取但已过期的消费券视为消费者已使用当次领券资格,所有活动门店共享活动名额。
3.使用各类消费券的消费者使用同一手机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违反同一用户规则将拒绝领取。
4.消费券每笔订单可使用一张,禁止直接兑换为现金,核销时不找零或替代现金找零,禁止倒买倒卖。如使用消费券购买商品后发生退货,仅支持全额退货,退货后消费券收回且退货消费者不可再次领取使用。如因疫情管控导致消费券无法核销,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