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1、职工在本市发生真实购房行为。
2、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房出售审核备案表的登记日期为2015年1月1日之后。
二、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出具单位 | 材料要求 | 电子表单 | 材料样本 |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房出售审核备案表、花名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
购房发票(或者收据)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
职工本人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
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 必要 | 原件1份 | 申请人 |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冬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