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提前部分还款采用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供的方式。
(二)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额度为一万元的整数倍。
✪网上办理流程
(一)网厅登录
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个人网上营业厅后选择个人专业版登录。
点此进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营业厅
(二)还款登记
借款人根据部分还款登记信息输入部分还款金额,还款方式
包括:现金还款、现金+内转还款、内转还款;支付方式包括:在线扣款、聚合支付。借款人确认登记信息无误后,提交还款登记,登记操作完成。
(三)支付
若单据登记时选择的支付方式为在线扣款则系统自动到借款人还款卡上进行扣款,成功后中心记账,该笔还款业务办结。
若单据登记时选择的为聚合支付,弹出支付二维码,使用手机微信、龙支付扫码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中心记账,该笔还款业务办结。
若全部内转的方式还款则支付后无须支付现金还款,中心记账成功后,该笔还款业务办结。
✪柜面还款基本流程
申请→还款→记账
(一)申请
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市管理中心管理处申请办理。借款人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申请表》、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补充合同》。
(二)还款
1、在线还款(网厅、微信公众号渠道)
申请人申请后,确认还款卡内余额充足,由中心发起在线扣款。
2、柜面还款
借款人到管理处柜台提出还款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还款资金(贷款本金、利息等应还款额)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记账
中心人员凭交款回单记账,部分还款手续办结,按调整后的期还款额还款。
友情提示
目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以内转方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以内转方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贷期内,借款人、配偶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申请将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用于提前结清、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