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让全体退役士兵返乡顺利、报到便捷、落户顺畅,雨花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同区行政审批局、人社局、公安分局,探索出台“士兵退役一件事”工作模式。
退役士兵落户办理:
恢复户口登记材料预审完成报到取得《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后,申请人进入南京公安公众号-“微服务-户政服务军人及其亲属户口-复退转安置本市”进行预审,根据上文“二、联办事项(一)恢复户口登记”中的解释,从以下材料中选择上传:
1.居民身份证; 2.《退役士兵落户介绍信》; 3. 《军人退伍安置本市落户申请书》; 4.户口注销证明; 5.拟落户居民户口簿;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公有住房使用证等) ; 7.原落户地房屋变化证明(非必要) ; 8.落户同意书(非必要) ; 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非必要);10.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非必要)。
备注:
1.部分材料无上传选项的,可上传在其他选项处;
2.预审通过后选择窗口送达材料;
3.身份证、《 军人复退转安置本市申请书》需直接拍照和手持拍照上传,示例如下。
确保手持材料上的信息没有被遮挡并清晰可见;
确保手持材料没有遮挡面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