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另外,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随迁按照先家庭户后单位集体户再人才集体户的顺序落户,落户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的,需家庭户户主或单位集体户管理单位出具同意书。
需要注意的是,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籍档案资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