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户口注销办理流程
1、死亡注销户口: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2、长期外出或下落不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3、参军入伍注销户口: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4、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死亡注销户口:
(1)、 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2)、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社区、居(村)委会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骨灰安葬证》、《骨灰存放证》等办理。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2、长期外出或下落不明:公民长期外出下落不明的,公安机关须凭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法律文书注销户口。
3、参军入伍注销户口:凭《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开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凭《录取通知书》办理。
4、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公民出国(境)定居的,应当由本人或亲属持个人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国(境)外护照或已在国(境)定居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