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篇
适用对象:在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即可在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同时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需要)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公安内部网可以查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已达法定婚龄子女需提供未婚声明;申请人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申请人落户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就业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办理地点:申请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及时限: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告知。办理时限为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外户口居民办理合法就业迁入业务的,当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办理流程及时限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当场进行审核,手续合格者,省内户籍的申请人可现场办结户口迁移手续;省外户籍的申请人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凭《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落户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