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产假总天数=国家规定产假+山东省奖励假
★国家规定产假★
一、流(引)产假
1、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
产假天数: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2、妊娠4个月以上37周以下流产、引产(含死胎剖宫取胎)
产假天数:42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二、生育产假
1、顺产
产假天数: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2、难产(含剖宫产)
产假天数:113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
产假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在上述天数上增加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山东省生育奖励假★
产假天数:60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市人社部门
政策解释部门:市人社部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