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进一步降低神经管缺陷儿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青发[2009]15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利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补助经费,为符合政策的农村育龄妇女实施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一、服务对象
为全市889个村居,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孕早期的农村育龄妇女(含流入的流动人口)实施免费增补叶酸。
二、服务内容
1、为符合政策的农村育龄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0.4毫克叶酸(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或孕早期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4毫克叶酸),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服用量。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3、做好叶酸的组织发放工作,让每位准备怀孕和孕早期3个月的农村生育妇女都能享受免费增补叶酸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年度叶酸需求量,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国药准字号、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三、服务流程
1、领取并发放叶酸
➤村(居)计生主任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到镇(街)计生办领取所需的叶酸,逐一发放到人,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个月的用量。
2、随访服务
➤村(居)计生主任每月随访已领取叶酸的妇女1-2次,了解服用情况,并进行登记和补发。
➤若待孕妇女连续服用叶酸6个月仍未怀孕,计生主任应告知待孕妇女寻求医生帮助,自行购买所需叶酸,并继续做好随访工作。
3、重点人群走访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乡镇计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
➤通知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计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每月至少随访一次。
➤乡镇计生办或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个月的用量。
➤乡镇计生办或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计生主任或村医,村计生主任或村医应当每1-2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登记其叶酸服用情况,整理后反馈给乡镇计生办或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四、各镇(办)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