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缓解人才的住房需求,现面向市人才绿卡人才分配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及条件
现在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自贸片区(含综合保税区)工作和部分工作在县区市直事业单位,且本人及配偶在上述县区无自住用房、未配租公租房和人才公寓的A、B卡人才。
每个符合条件的人才以家庭为单位只能申请一套人才公寓。
二、分配原则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高端优先、按地域、分层次保障的原则,A卡人才、B卡博士人才和已婚B卡人才依次优先保障,其他B卡人才采取公开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分配。
三、分配房源
市级第四批人才公寓共436套,其中:
德贤公馆(裕华区建华大街与塔南路交口)3套(一室3套);
盛世御城(桥西区新石中路以南,新石南路以北,西二环以西)161套(一室61套、二室100套);
国赫天著(长安区胜利北街275号)26套(一室4套、二室22套)。
翡翠书院一期(长安区高营大街与荷园路交叉口南120米) 246套(一室、二室各123套)。
德贤公馆公寓面积57--74平方米,盛世御城公寓面积58--83平方米、国赫天著公寓面积58--83平方米、翡翠书院一期公寓面积55--83平方米。人才公寓配备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沙发、桌椅等家具家电。
人才公寓租金标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四、分配方法
人才公寓按下列方法分配:
(一)A卡人才
随机抓号,确定选房顺序,依次进行选房。
(二)B卡人才
B卡人才依次序进行人才公寓分配:
1、博士、已婚B卡人才按意愿优先保障,随机摇号分配房号。
2、剩余房源按申请硕士、本科人数占硕本总申请人数的比例,确定公寓分配数量,根据选房意愿随机摇号分配。
3、若出现空余房源,从服从调剂的人员中(不再区分硕士、本科人才),随机摇号分配。
五、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2022年3月30日至4月2日,申请人到用人单位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石家庄市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2、申请人及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石家庄市人才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4月7日前,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
(三)4月11日前,各有关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将申请资料报市人社局复审(地址:长安区青园街10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3房间)。
六、设立人才公寓开放日
将3月31日、4月1、2日设为人才公寓开放日,人才可到现场了解户型面积、家具家电配备、周围环境等情况。
七、意愿填报
绿卡人才填报《石家庄市第四批市级人才公寓申请表》。
八、配前公示
4月18日,将符合条件的和不符合条件的,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摇号分配
4月28日,对B卡人才进行公开摇号配租。摇号结果当天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A卡人才公寓配租另行组织。
5月9、10日配租成功申请人凭身份证到所属区或市直部门领取《石家庄市人才公寓配租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配租小区办理有关手续。由于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退房的人才,两年内不能申请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