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于11月2日正式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一、接种对象:
全市3-11岁适龄无禁忌儿童,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应接尽接。
二、疫苗厂家: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包括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成都生物)和科兴中维公司。
三、接种流程:
共接种2剂,2剂之间间隔≥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四、时间安排:
从11月2日起,11月3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12月31日前完成全程两剂次接种。
五、接种地点:
按照属地化管理、就近方便的原则,在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六、注意事项:
(一)3-11岁儿童属于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陪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接种。其中3-8岁儿童需由监护人签订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8岁以上需儿童和监护人同时签订知情同意书;
(二)3-6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时间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与其他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四)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信息,携带本人和儿童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
(五)儿童在接种当天应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在接种现场时,监护人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
接种时,监护人要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人与人间隔一米线的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接种当天,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报告接种单位,需要时及时就医。
七、接种禁忌:
3-11岁儿童接种禁忌症同18岁及以上成人。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主要包括: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