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青岛发布了《关于实施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21〕2):
本通知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此前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8号)、《关于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8号)同时废止。
在政策有效期内,满足条件的朋友可随时申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