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亲属家庭户所在地落户
配偶、父母、子女(下称亲属)户口为本市城镇家庭户的,可以在亲属家庭户落户;派遣期内本市农村生源的毕业生,可回生源地落户。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3、一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标准照片(十六岁以上人员提供);
4、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及户主身份证;
5、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6、户籍证件未记载亲属关系的,应当同时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7、亲属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亲属家庭户户主与公房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8、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或使用权人(承租公房)死亡的,应当同时提供注销户口证明;
9、亲属家庭户在乡村的,应当同时提供外地无业凭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