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原政策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参与申请以竞价方式配置的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
一是持有效本市居住证,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是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
三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满足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或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被盗抢”状态满3个月以上且承诺放弃申领被盗抢小客车其他指标条件。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是2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阶段性政策调整内容
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的京、冀户籍人员可参与申请以竞价方式配置的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
一是持有效本市居住证。
二是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
三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满足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达到报废标准”或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登记为“被盗抢”状态满3个月以上且承诺放弃申领被盗抢小客车其他指标条件。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是2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六是竞得指标后需在本市购车。
小贴士:政策调整后,京、冀户籍人员如需申请以摇号方式配置的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仍要满足“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审核条件。
申请程序:
第一步:申请登记
竞买人向指标管理机构申请以竞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
第二步:缴付竞价保证金
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向本中心指定的前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缴付竞价保证金。
第三步:资格激活及网上报价
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在资格激活时须选择是否续缴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有效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登录竞价系统查看成交结果。
第四步:结清成交价款
1.缴款期限:
买受人需在当期竞价公告规定的日期内缴纳成交价款,逾期将不予受理。
2.缴款渠道:
买受人可通过天津市网上税务局缴款、天津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款、银行缴款。
(1)网上税务局:详见《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小客车指标竞价用户操作说明》
(2)天津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买受人为自然人:持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买受人为单位:已在税务局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税务机关进行缴费。
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或自助终端会通过买受人的证件号码自动从金税三期系统中获取缴费信息,无需填写申报表。
办税服务厅窗口,单位和个人可刷卡缴费,单位还可通过三方协议账号划款完成缴费。
(3)银行缴款:通过银行渠道缴纳成交价款的买受人,需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详见《天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小客车指标竞价用户操作说明》)到全市加入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的银行缴费。
3.获取缴费凭证
通过网上税务局缴纳成交价款的买受人,通过银联二维码方式缴费成功后可自行打印《电子缴款凭证》作为缴费凭证,通过三方协议账户划款方式缴费成功后可在开户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费凭证;也可持有效证件到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或自助终端打印《税收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通过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成交价款的买受人,缴费成功后即可领取《完税证明》。
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银行缴纳成交价款的买受人,缴费成功后银行为买受人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费凭证。买受人也可持《电子缴款凭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换开《完税证明》。
《电子缴款凭证》、《税收完税证明》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都是买受人缴纳成交价款的合法凭证。
4.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
第五步: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