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乙类”所对应药品的报销方式有所不同。
此外,医保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即非医保药品)依照相关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需要全额自付。
甲类药品
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
对于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乙类药品
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非医保药品
指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参保人使用“非医保药品”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需要全额自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