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职工将公积金从异地公积金中心汇入本地公积金中心,由本地公积金中心进行收款入账的业务。
【职工个人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单位经办人批量办理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式两份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至中心任一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异地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
(2)办事处前台柜员审核材料无误后,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中录入转入联系函。
(3)等待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处理审核处理联系函并办理转移资金电汇。
(4)大连公积金中心接收到转入资金及账户信息后,为职工办理工作调转补缴入账。
【办理时限】
转入申请当日办结。
转移资金入账需等待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并办理资金电汇。
【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存地点办理
(1)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山办事处
武汉街51号
(2)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甘井子区办事处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29号(华南广场转盘西行300米北侧)
(3)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沙河口办事处
长兴街123号
(4)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园区管理处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世达街13号
(5)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岗区办事处
黄河街76号
(6)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州办事处
解放路850号
(7)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庄河办事处
昌盛街337号
(8)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兴岛办事处
岛临港工业区长兴路622-7号
(9)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兰店办事处
大连市普兰店区世纪路中段80号
(10)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旅顺口办事处
黄河路32号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