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科业务审批流程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太原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三份、一寸红底照片三张。
3、个人承诺书以及公示三份。
4、“4050”人员需持与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办理。
灵活就业登记
初次申请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太原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申请表》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1、在太原市、县(区)参保的人员,初次申请的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以及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不再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由内部通过系统核查;
2、已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未满人员再次申请的,不再提供任何资料,系统核查后,经办机构直接办理。
3、已享受完3年社保补贴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保卡、交通银行借记卡、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复印件到万柏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援助科进行办理。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
2、小微企业申报社保补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被招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吸纳人员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工资发放凭证。
(6)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为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并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
(7)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