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历入户政策: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 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原件和复 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 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 印件)
5、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
●扫码获取本人专属“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成都人才服务码”全日制学历验证未通过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国外取得学历人员须先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7、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入户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原件和复印件)
6、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第一步:
1.填写《成都市引进人才(职称)认证申报表》
2.持职称认证所需材料前往省人社厅、成都市及各区(市)县人才中心现场进行认证并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用人单位登记机关相对应同级人才中心办理或用人单位住所登记地的区<市>县人才中心办理;在蓉的部属、省属国有企事业录聘用人员,统一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办理)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备注
1、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 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请落户的,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核查后办理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落户。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5、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东部新区和近郊区无住房。
6、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
3.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4.居民户口簿(户口已迁往高校的提供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5.其他材料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选择入户方式,并提交对应的材料:
(1)入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住房系直系亲属所有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入直系亲属户:《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30天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入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和空白内页(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在单位领取)。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联系函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c114.com)-毕业生报到”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