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可以申领尊老金。
发放时间:
按月发放至老人银行存折(卡)。
1、尊老金从老人年满80周岁当月开始发;因老人户籍迁出等原因退出发放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发放。
2、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未按时登记领取的,按原标准限发两年内累计应发金额,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补发。
3、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应及时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并在发放对象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
4、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的,应当及时告知原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居(村)委会户籍迁移情况。街道(镇)或居(村) 委会及时提醒迁出人员及时到新户籍街道(镇)或社区(村) 办理尊老金登记手续。户籍迁出当月的尊老金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
5、对联系不上的老人,自发现联系不上当月起暂停尊老金发放,并将失联老人信息从尊老金平台上进行注销。失联老年人恢复联系时,按原标准补发累计应发金额。
2020年南京市养老金调整方案:
01、固定额调整部分
固定额调整部分为统一按照每人每月34元增加。
0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
统一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增发。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按上述办法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0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为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养老金的1.4%增加。
04、适当倾斜部分
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