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注: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六年免检车辆: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
注:上述6年免检车辆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含15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2次。
THE END